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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扶军:书写性 中国书法的生命体征

发表时间:2014-4-16 08:07作者:水墨中国 阅读(2117) 评论: 0

导读:   陈扶军  近年来,我多次担任各种书法评审活动的评委,耳闻目睹中国书坛的发展变化,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中国书法伴随着“寻根热”“国学热”,书法展现出的蓬勃气象;忧的是受趋利之风与浮躁之气的浸染,使 ...
  陈扶军

  近年来,我多次担任各种书法评审活动的评委,耳闻目睹中国书坛的发展变化,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中国书法伴随着“寻根热”“国学热”,书法展现出的蓬勃气象;忧的是受趋利之风与浮躁之气的浸染,使得一些书法创作离中国书法的生命体征渐行渐远。

  书写性是中国书法的生命体征。书法中的“书”字既是名词,又是动词。也就是说,书法是写出来的。切实提高巧用毛笔书写的能力与技巧,是中国书法的出发点,没有书写能力或书写技艺垫底,空有表象的形式构架,就成了武术中的“花拳绣腿”,最终背离中国书法的正道。

  正确认识并把握书写性,首先要熟识和掌握中国书法书写性的主干——毛笔。毛笔的笔性特征和笔法特征,正是书写性得以畅达的首要的物质基础。

  历代书法家特别是其中的大师们,在熟知毛笔笔性的基础上,宅心仁厚地不断总结提炼出许多精妙的中国书法的核心秘密——笔法。诸如转笔、悬腕,以及永字八法、欧阳询三十六法等,后继者又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前人的笔法成果,使得一代又一代书法人对中国书法书写性的认知越来越深刻、精到。然而,探索与发现并无止境。今人的书写,依然是探索的过程,发现的过程,更是发明、发展、创造的过程。

  把握中国书法的书写性,要加深对于中国书法抒情写意性的深刻理解与尽情发挥。这是中国书法书写性的灵魂所在。

  书者抒也,唐代大书法家、大书论家孙过庭第一次明确地把中国书法的生命体征——书写性,提升到哲学与美学的高度来认知与把握:“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当代书论大家韩玉涛先生高调赞叹:这两句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这两句是草书家孙过庭的“枢机”之谈,其实,即是看作整个中国书道的定义,也不过分。韩先生进而明确指出,孙过庭的贡献,就在于首次把诗书(草书和抒情诗)两种艺术结合起来考察,确定了书道诗的本质。并认定,这就是中国书道的传统。

  道家思想对书法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尤其在苏东坡的书论和书法中最为明显,他主张的“意造无法”“无意于佳”,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意造无法”,其实缘于心不可役于外物的道家思想。而表现在书法创作中,与心相合而取舍法度,不为规矩成法所拘泥,就成为基本的要求。观摩历代著名书家的经典作品,无一不是书家书写性在其不同心态下的不同形态的生动展现。品味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丧乱帖》《大观帖》《十七帖》等,无论是行是草,都是书家高超的书写能力、书写技艺与其情怀、胸襟、气度和当下心境的自然流露与率真体现。颜鲁公巍巍堂堂的颜楷与《祭侄文稿》的如泣如诉,苏东坡书《醉翁亭记》的奇崛雄强与《黄州诗帖》的率性俊逸,其根底都奠基于书家高超的书写能力与技艺,而表现的却是书家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境与情怀。

  认识并把握中国书法的书写性,还要尽量追求书写形式与书写内容珠联璧合的完美统一。这是中国书法书写性不可或缺的形象展现。

  中国书法的书写性自古至今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实用性的书写和艺术性的书写。如今的高科技时代,实用性的书写越来越被电脑取而代之,而艺术性的书写则进入到了广阔的创造天地。这种艺术性的书写,不但要求笔法娴熟、精妙,而且要求内容健康、美妙,如果能够使形式与内容完美统一,达到书文俱佳、神采飞扬的艺术境界,就必然会赢得观赏者与收藏者的喜爱与垂青。而我们现在各类书展、评审中所看到的作品,真的是“观去眼花缭乱,品来索然无味”,体现不出作者富藏丘壑的内心世界,观赏不到作者丰富多变的表现手段,享受不到作者纯真自然的恣性挥运,这不能不说是众多书家的共同之憾。因此,中国书法书写性的形象展现要达到高技能、高水准、高境界,就要求书法人恭恭敬敬地拜古圣先贤为师,扎扎实实地读碑帖、临碑帖、悟碑帖,打下坚实的书写基础,“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进而勇于跳出前人的模式,浸润以时代的气息与个人的气质,创意性地挥写出自家面目、自家风格,“亦犹弘羊之心,预乎无际;庖丁之目,不见全牛”,达到神乎其技的地步。

  中国书法的书写性,离不开书法的形神关系,尽力展现书家深厚的文化底蕴与精神风采,是中国书法书写性仰慕的最高境界。南朝书法家兼书论家王僧虔在《笔意赞》的序文里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所谓“神采”,即精神风采,本指人的精神品格的外在表现,它是一个人性格、气质、才情、怀抱的总体显现。唐张怀瓘曾在《书议》中评草书家“精魄超然,神采射人”,就是说其书法作品所以呈现出光辉照人的神采,是由于书家具有高蹈不群的精神特质的缘故,这两句话便道出了书家的精神品格与其书作“神采”的关系。所谓“形质”,亦原指人体(身体古称“大质”),借喻于书法,即指作品的笔墨形态,包括笔画、结体、章法(偏于“形”)以及墨色(偏于“质”)。总之,“神采”即书法作品的内涵美,“形质”即书法作品的形态美。“神采”与“形质”,是书法艺术的两大要素,“形质”是“神采”赖以寄寓的基础,是书法艺术的躯体;“神采”是统摄“形质”的精神,是书法艺术的生命。二者相比,神采是首要的,因此古人主张书法欣赏“唯观神采”;而神采又须借形质来展现,所以两者必须兼善,不可偏废。

  古人称书法艺术的形态为“形学”,称书法艺术的内涵为“心学”(刘熙载语),说明书法是以“形”表“心”的艺术。书法的表“心”,主要体现在创作主体大致的精神品格,即主体不同的个性修养,决定其书法创作或庄重、或妍美、或恣肆、或严谨的审美取向,进而形成其总体艺术风格,这艺术风格又象征性地反映出主体大致的人格风采。譬如:王羲之风神超迈,其书灵和秀逸;颜真卿厚重刚直,其书正大雄浑;苏轼旷达高致,其书蕴籍丰美;黄庭坚卓尔不群,其书瘦劲奇宕,正所谓“书如其人”。王僧虔正是看到了书法艺术的精神美是书道最精妙之所在,并赋予其与“形质”相应的“神采”的美学概念,既指明了书法艺术内涵的首要性质,也把传统的“以人喻书”推向了顶点,是书法形神关系的经典之论。

  古人强调书法要合乎“自然之逸气”,在我看来,这同样是对书法形神关系的一种推崇。初唐李嗣真是中国书法史上首位把“逸品”作为书法的品评标准的书家。在他的《书后品》中曾说:“偶合神交、自然冥契,是才难也。”“神合契匠,冥运天矩,皆可做旷代绝作也。”书法要合乎“自然之逸气”,这样的标准不仅包含了书法最高的美学特征,也蕴含着对技法的极高要求和富于创新的思想。因为任何技术上的障碍,都会使书家在书写过程中流于迟疑和滞涩,无缘得窥挥运自如的自由境界。一个艺术家无胸中意气可表露,又怎么会在书法中得其“逸气”?充其量不过一匠人而已。所以,如何丰厚自己的文化底蕴,如何尽现自己的精神风采,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书家成就的大小与高低。

  书法“形质”与“神采”相辉映,其底蕴则是人的全面素质特别是精神修养的境界如何。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书法作品神采照人,必先使自己的人格风神超迈。只有强化自己的中国传统文化修养与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从根本上变化气质,升华人格,才能更好地以书焕彩,写出神采,向书法艺术的更高境界不断攀登。

  艺术名片

  陈扶军,陕西扶风人。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书协理事,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艺术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书协副主席,兰州军区美术书法研究院副院长、书法创作室主任。

  1992年4月在日本成田山书道美术馆举办个人书法作品展览、1993年10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陈扶军书法作品展”、1998年5月在陕西历史博物馆举办“陈扶军书法汇报展”、2003年12月在安徽合肥亚明艺术馆举办个人书法作品展。2007年5月,获地域书风展“最受关注大奖”。出版有《陈扶军书法作品集》《中国当代书法名家新作·陈扶军》,2011年12月,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与荣宝斋出版社合作推出《当代中青年书家年度创作档案·陈扶军》丛书。

  曾担任山西临汾“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百人精品展”评审委员,首届“希望·圆梦”杯全国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出席“第三届(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并担任全国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出席中国书协在兰州市举办的首届“西狭颂”全国书法大展评审活动,担任书法评审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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