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书者心性的流露。人各有面,书各有体。书法是一种最能反映书家的当下心性与审美境界以及文化修养的艺术门类。正是从这一点上,有人将书法称作是人们心灵的心电图。东汉赵壹说:“凡人各有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哉?若人颜有美恶,岂可学以相若耶?昔西施心疹,捧胸而颦,众欲效之,只增其丑;赵女善舞,行步媚蛊,学者弗获,失者匍匐。”这段话揭示了书法的秉性,强调了人的性情、气质与书法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说,中国书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书法风格史,比如先秦书法古朴典雅,秦汉的庄重堂皇,魏晋的潇洒风流。清人梁巘梁在《评书帖》中阐述了据说是董其昌提出的观点:“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至于说到个人,书史多有这样的品评:颜(真卿)筋柳(公权)骨,欧阳询险劲,赵孟頫飘逸等等。这都说明了书史上流传下来的书家,都有着自己鲜明的风格与特点。 创造性是艺术的生命,也是人的本质特点。如果书法史上只有一种艺术风格,那么这种艺术的生命就会终结。书法属视觉艺术,人类个体对视觉信息的反应,既倾向于一致性,又倾向于变化性。前者由中国书法的本质决定,后者由人们视觉要求与创造本能决定。纵观书史,一个有出息,有作为的书家,必定是一位“质以代兴,妍因俗易”的实践者,必然是一位耻于做书奴的人。 学书法第一步都强调临摹,这与上面说的讲求个性是否矛盾?回答应是否定的。临摹是学书的第一步,习书者通过对临、背临、意临等步骤,最终目的是要学习和借鉴古人的书写方法,而不是亦步亦趋,终老在古人那里。启功先生曾说:书法有一个特点,就是写成文字、记录语言、传播思想。此外,书法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代表每一个人的个性。 但是,如果一个书家以步趋或克隆他人为能事,在艺术上让别人为自己代言。这种情形大都是缺乏自我美学追求,或天资不高,或贪于眼前利益。譬如当下书坛不少人为了入展获奖,早日加入书协,早日混市场,盲目跟风,取悦评委,或者干脆找人代笔。而真正的书法是书家心性的表露,是一个人独有的“唯一”。从这点看,晋代的王献之最可称颂。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小儿子,字子敬,书法成就很高。他能祖传家法,又不墨守成规,开一代书风,被称为书法之“亚圣”。唐张怀瓘评二王书法曾说:“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这话概括了二王书风的各自特点。王献之学书,不是依附在父亲的光环之下,不越雷池,而是求新趋变,勇于创新,为后来学书者树立了榜样。他在十五六岁时,曾大胆向父亲王羲之浓郁的章草书风提出“改体”的建议。我们再来看书史上另外一些大家父子的书风,如唐代的欧阳询与儿子欧阳通,宋代的米芾与儿子米友仁,元代的赵孟頫与儿子赵雍等等,其子大都笼罩在其父的羽翼之下。仅此一点,王献之自当不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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