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士或文人,历来为崇尚某种信念——主要是儒家的精神和信念,而强调独立于君王的实际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这相当于今天知识分子所说的独立精神。同样,人文精神或者人生感觉的独立性,也是艺术获得创造性的关键因素。所谓创造性,一定与艺术家所处的生存环境和艺术家自己的人生感觉密切相关。这或许就是所谓“当代性”。 文人画得益于释、道精神 事实上,我们今天所继承的水墨传统,相当意义上是指宋以降的文人画传统,而文人这个群体不同于院体画的创作主体,他们为强调自己独立的人文精神,不屑与宫廷画家及其摹写物象和政教艺术观念为伍,追求逸笔草草和独抒性灵的艺术境界,以慰藉官场带给自己心灵的苦闷,才创造出一种新的语言模式——“与书法书写性有关联的绘画性”,和以梅兰竹菊、山水等为意象的造型观念。但历代官场的黑暗,使很多文人不能真正按圣人的标准做官,所以“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便成为历代文人的补充信条。因此,唐宋以降,释、道便成为文人精神的补充营养,而且,更重要的是,文人精神中的释、道因素,是文人以非意识形态即个人修养的意义上获取的,并且借寓梅兰竹菊和山水,成为自我心灵的调解剂,即使画人物,也是强调一种隐逸的情趣。二是所谓“功夫在诗外”,在文人画语言模式确立之后,强调个人修养和人生感觉,才使具有程式化的梅兰竹菊和山水形态,具有了个人化的风格,诸如王冕画梅的清冷,金农画梅的刚健等等。 功利让文人堕落成画匠 但是,文人画模式及其语言模式,在其长期的演变过程中,逐渐成为符合儒释道强调个人修养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且,尊崇文人画模式法度而丢失个人的自由,文人堕落成画匠,笔墨程式的陈陈相因,也成为宋以后尤其清代画坛的主要弊端。这是近代思想家基于国家危亡之时,起来反对文人画的根本原因,所以,近代思想家力倡欧洲现实主义,重新召唤文人画丢弃的忧患意识。此后,以徐悲鸿、蒋兆和为代表,把关怀现实作为艺术的目标,开创了人物画的新体系,并汲取欧洲现实主义的造型观念,重新创造出一种笔墨模式。并经过刘文西、杨之光、卢沉、周思聪等几代人的努力,人物画艺术模式臻于成熟并蔚为大观。 新文人画精神 我在多篇文字中写过,80年代中期,“新文人画”潮流的出现,正是中国水墨画界反省了徐悲鸿直至文革水墨画革新的结果:“新文人画”不满近现代“中国画”用现实主义造型观以及政教功用,代替文人的个人感觉和笔墨韵味,多是强调对笔墨韵味的重新继承。朱新建式的人物造型和趣味,几乎影响了大多数人物画的造型方式。密密匝匝的山水画点子皴法,大多滥觞于宋、元,以及四王和黄宾虹的笔墨程式。 金钱利益左右了书画创作 范曾状告郭庆祥污蔑攻击其人品和艺术的名誉侵权案的胜诉,可以作为一个例证。很多人说这场官司的结局,既是艺术界的耻辱,也是法律界的耻辱,但我觉得根本上是中国文化和艺术的价值标准,由学术让位给金钱利益的一个典型范例。范曾先生如何画画,画什么,及其个人画画的习惯,是自由的。别人不喜欢范曾先生的画和画画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也是自由的。在一个多元或者说起码是主张多元的社会里,创作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本来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但是,把一个艺术界的学术争论诉诸法律,只有在权力代替学术标准的社会里才会发生。权力代替学术作为艺术的判断标准,远的是中世纪的欧洲宗教裁判所判处哥白尼和伽利略极刑,近点的是50年代到文革,政府把不少不错的作品打成毒草,前者是维护神的尊严,后者是维护政治利益。范曾先生画点古代人物,郭庆祥说范先生的画雷同和复制,双方都不涉及神和政治的利益,为什么严重到要诉诸法律?我30多年前就认识范曾先生,我深知范曾先生一向自信,一定不会那么小气到要让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名声和画的价值。那么范曾状告郭庆祥案背后维护的利益到底是什么?我查看拍卖记录,范曾先生的画拍卖价格很高,另外,在中国水墨画界,艺术品的私下交易,远远大于拍卖市场是毫无疑问的,而且,范曾先生又是一个高产的画家,很多人拥有他的画是自然的。所以,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高价格自然是好作品。这意味着范曾先生的画雷同和复制,等于说拥有范曾先生画的人手里的金钱会贬值。那么,谁拥有很多范曾先生的画,或者范曾的画在哪些人中吃香,同时这些人又有能力让法律来替范曾先生说话并让范先生胜诉,以维护范曾的画的价值和价格,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了。 毫无疑问,如今,金钱利益成了艺术尤其是水墨画市场的最高准则。翻来覆去变化着不同的构图,画的却是同几种人物,同一个山头,同样的梅兰竹菊。只要有人买,就不断地制造。首先论头衔,论名气,论尺寸,唯独不论有没有个人感觉和独特性。想起来真让人觉得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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