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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1.7)

2014-1-21 10:01| 发布者: 水墨中国| 查看: 1061| 评论: 0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比孔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

  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此句即为尊重贤者而改变好色之心;二是轻视的意思,即看重贤德而轻视女色。

  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尽力”。这是说把生命奉献给君主。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看重贤德而不以女色为重;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献出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恪守信用。这样的人,尽管他自己说没有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评析】

  上一章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一句。本章中子夏所说的这段话,实际是对上章的进一步发挥。子夏认为,一个人有没有学问,他的学问的好坏,主要不是看他的文化知识,而是要看他能不能实行“孝”、“忠”、“信”等传统伦理道德。只要做到了后面几点,即使他说自己没有学习过,但他已经是有道德修养的人了。所以,将这一章与前一章联系起来阅读分析,就更可以看到孔子教育重在德行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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