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型与新消费场景的不断建构,在数字技术与科技融合的推动下,中国艺术品市场与艺术产业从关注交易规模转向不断关注交易模式的创新,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被不断赋能,同时,也面临数字化潮流的冲击。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推动下,数字艺术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资产形式,表现出了区块链技术及其机制对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成为技术融合驱动的重要热点。在此基础上,努力推进建构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服务体系,架构相应的发展逻辑与理论体系,并阐释相关的基本体系与架构,为艺术金融市场创新发展与新的治理实践问题提供理论基础,从而在逻辑起点上积极探索,为我国数字艺术经济与智能社会的发展打下健康根基。 ——西沐 建构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体系 西 沐1 祝 捷2 摘要: 随着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型与新消费场景的不断建构,在数字技术与科技融合的推动下,中国艺术品市场与艺术产业从关注交易规模转向不断关注交易模式的创新,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被不断赋能,同时,也面临数字化潮流的冲击。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推动下,数字艺术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资产形式,表现出了区块链技术及其机制对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成为技术融合驱动的重要热点。在此基础上,努力推进建构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服务体系,架构相应的发展逻辑与理论体系,并阐释相关的基本体系与架构,为艺术金融市场创新发展与新的治理实践问题提供理论基础,从而在逻辑起点上积极探索,为我国数字艺术经济与智能社会的发展打下健康根基。 关键词:数字艺术资产;数字场景;艺术金融体系;数字化; 在社会经济加速数字化的转型进程中,金融业态如何谋求创新发展便是首当其冲的任务。由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中的金融业被快速赋能,不断走在了产业数字化深化发展进程的前列。 社会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正在向多样化、多样态、精准化、高效化、边界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取向转变,这种趋势对金融科技的融合发展提出更多、更高、更系统的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为主要特征的数字新经济,是现代信息技术与经济形态深度融合的全新经济形态,其主要表现是:以数据作为核心资源,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新科技融合发展为根本驱动力,以数据资源的价值发现为核心的一系列的新经济活动。 数字科技使得跨业跨界跨境成为创新发展的机制,数字金融已经成为新经济发展的“酵母”。基于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及数字场景的不断建构,使艺术数字资产及其管理,以及以此为核心的数字艺术金融服务体系的建构,已成为新时代进一步探讨艺术金融创新发展战略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数字化:艺术金融面临的境遇、机遇与挑战 新技术的深度融合使得艺术产业的业态被快速赋能,在数字科技推动下,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品市场也在不断重塑新的业态,平台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使传统艺术品和艺术资产的边界越来越消融、模糊,艺术品交易的形式更加多元,跨业跨界交易成为一种常态。在这种大背景下,艺术金融的发展面临数字化潮流的冲击,在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及数字场景建构不断丰富的态势下,艺术数字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体系,越来越成为业界的重要课题。艺术金融作为艺术品市场与金融服务结合的新兴业态,经过不断的创新发展,其产业结构以综合复杂多变的系统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创新发展形态。数字化的介入,在更改着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技术轨道的同时,也将使之面临着更大的机遇与挑战。 艺术金融面临的境遇 (1)服务对象的认知正在被重塑。数字新经济发展过程中,数字化转型、新科技融合及业态跨界重塑了金融业的发展形态,相应的服务对象需求与行为越来越趋向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移动化发展的特征。其中,客户认知—客户需求—客户行为—金融供给—银行生态的这种介入金融的行为逻辑已经形成,服务对象对信息的获取已融入了数字思维。与此同时,画廊、拍卖、博览会在资讯管理方面更多实现信息化,并出现了价格服务、行情服务、景气服务等多种数据服务,形成了既有传统业态又有互联网化业态的混合业态。 (2)行业经营模式发生了改变。在数字金融时代,与金融科技共生共长已成不二选择。金融服务的理念由“以产品和渠道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突出的表现就是将金融服务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以服务对象需求为核心的模式正在被逐步接纳。在传统业态中,基于金融体系的服务是面对面、点对点的,风控体系的核心是抵押或质押。随着科技融合的发展,金融科技的业态也在发生变化,把传统的金融体系互联网化,其核心是基于信息化基础上的基础设施建设,最突出的表现是服务等手段发生了变化,但服务的风控体系的核心仍没有改变,核心仍然是抵押和质押,并未实现风控体系核心的转型。而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其风险管理是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业态,因此,也应构建新的服务业态和经营模式。 (3)业态在加速迭代。传统金融向数字金融转型的速度加快,平台科技公司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跨界金融领域,逐步进化为金融科技集团,柔性组织的银行、数字智能的银行、科技融合的银行、跨业跨界的银行大行其道。 数字技术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五个重要的技术进化阶段:第一,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及信息处理与管理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基本阶段;第二,大数据、云服务及终端进步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基本阶段;第三,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基本阶段;第四,第三方支付、数字资产及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基本阶段;第五,人工智能、VR/AR/MR、终端呈现和用户参与场景化技术发展的基本阶段。同时,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综合平台的功能也在不断加强,围绕平台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产业链,以及基于数字化的新基础设施下的新兴产业业态,产业生态也在加速迭代更新,这些都使艺术金融的创新发展不断有了新的可能与新的方向。 (4)行业环境变迁越来越快。金融科技融合冲击传统金融业务,金融跨业跨界竞争更加激烈,新型重大风险不断涌现,数据信息安全越来越重要,全球金融业监管的困难越来越大。监管机构必须对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行业的影响及参与者提供最佳监管方式。 艺术金融面临的机遇 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创新发展,在面对数字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影响下正在转向与转型。将数字化转型作为面向未来的优先战略选择,加快转型步伐,不仅是艺术金融发展面临的转折,更是金融行业跃迁的核心。数字化转型不仅局限于技术领域,而且涵盖了改善客户及员工体验以及商业效益提升的方方面面,需要专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化业务产品的打造。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总体战略的提升,产品的打造更侧重于客户的体验感与获得感。虽然技术是核心,但需求仍来自于客户。因此,创新思维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是数字化成功的关键因素。 (2)强化科技数据能力建设。在数字金融时代,金融业的核心是快速积累和充分挖掘多方数据,用数据优化流程,以数据驱动业务,让数据创造价值。数据的资源化及其系统化问题,不只是单纯的表现现象,也不只是反映事物发展的现象与刻度,实际上,数据也是一种资源,这种资源也需要系统化。不能把数字化时代的资源概念窄化、离散化,要重视数据的效用最大化问题。 (3)积极建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建设数字化服务体系和支付能力。链接消费者和产品与服务的中心节点需要借助信息化平台快速发展。在数字化创新范式下,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的信息化平台,金融产品可以更加便捷地管理相应的资金、信息等数据,将上下游企业单个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可控风险,为企业提供服务。 (4)探索数字时代的新型合作关系,构建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和丰富的生态层次,实现共生共赢,推动金融业数字化、场景化、一体化的客户服务能力提升。 (5)推动数字金融基础设施集约化发展,着力解决数字鸿沟问题。虽然数字化融通渠道有很多,但是彼此之间缺乏联系,处于孤岛的状态,因此加强技术基础之上的基础设施的集约式发展,建设核心网络平台统一系统对接十分必要。 艺术金融面临的挑战 尽管金融业态的发展具有适应性、穿透性等特征,其监管原则也得到普遍认同,然而在与新技术融合的过程中,尤其是数字化技术的兴起,仍使人们感受到了非常大的认知与挑战。与此相对应,作为一种特种金融服务的艺术金融,更是面临认知转化与实践重塑的重大挑战。 (1)面对着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挑战,特别是在以数据、交易、流程为驱动,重塑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经营形态,构建创新、开放、协同、敏捷、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体系等方面的变化,需要积极地应对。 (2)面对新技术冲击下的业态转型过程中,由于数据监管制度的不完备、不一致等带来的风险不断升级,风险管控的范式也在不断发生更迭。 (3)金融业态的变迁使传统金融业的成长性正在逐步减弱。随着支付渠道被替代、存款份额被分流、贷款市场被挖抢等成为常态,传统金融业的业务不断被蚕食,同时,许多综合性金融集团加速崛起,外资银行深耕在华业务,传统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正在被颠覆。 (4)金融业的角色关系的定位在变化。特别是传统金融业客户基础正在被动摇,应用场景正在被快速替代。 (5)数字化转型所需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各种要素的创新、平台的创新等,都需要数字技术赋能,推动各种创新。 (6)金融业转型后生态的适配需要进一步完善发展。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在新的生态环境下,正在由行业发展中的痛点,转化为技术方案或者是系统的解决方案。 有基于此,重塑艺术金融在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及基于数字化的新基础设施下的新兴产业业态、产业生态,成为观察与认知艺术产业数字化发展最为重要的研究与实践的维度,加快建构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体系,进一步探讨在新的格局下艺术金融的发展战略已经刻不容缓。 基于数字艺术资产的艺术金融及其体系 随着数字艺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新基础设施的发展,使得数字场景建构成为可能,数字艺术资产的出现就成为可能。如基于区块链技术与机制基础上的NFT的出现,就是最为有代表性的例证。在区块链体系内,由于加密技术与算法的不断介入与进步,使得NFT具有唯一性与不可更改性、可溯源性等,也就可以作为明确的所有权凭证,持有该作品的NFT即拥有作品所有权,从而使得NFT具有了资产属性。如果NFT是一幅作品,尽管这幅数字艺术品放在网上人人都可以查看鉴赏,但是只有持有NFT所有权的人才能够再次销售这幅艺术品。数字化技术不仅使艺术品可以实现更细致、更多元的传播,也使得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成机制得以确立,使得数字艺术资产能够完整生成,并可以独立存在与交易,这一态势正在深刻改变和推动构建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新平台与新机制。 基于数字艺术资产的艺术金融发展的逻辑 在研究探索基于数字艺术资产的艺术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围绕数字化推动新基础设施发展,催生了金融科技的生发与进步,金融科技的发展又推动了艺术金融新业态的生发,这一基本逻辑正在建构艺术金融发展的新体系与新生态。在此逻辑基础之上,艺术金融的发展沿着以下几条主线建构创新(具体见图1)。 图1 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逻辑 (1)在数字化大背景下,建立在新基础设施发展的基础上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创新。平台是一种新的与互联网的融合机制,是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前提。数字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新基础设施的创新建设,实现综合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创新,增加公信力,利用互联网这一基础设施,利用数字化场景来实现大众化发展。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业态的丰富与结构的多元,业态的跨界融合发展成为一个大的趋势,在数字化潮流的驱动下,平台的创新是观察、参与、推动数字艺术资产从传统艺术金融向数字化艺术金融转型的重要视角,为新业态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加广泛的空间。 (2)数字艺术资产管理的创新。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是基于数字艺术资源这个基础,而数字艺术资源及其转化则不可避免地与实物资产有着密切的关联与指向性。因此,在研究评估数字艺术资产的价值时,需要对数字艺术资源进行有效的价值发现与价值管理,也就是说要通过管理服务的标准化、系统化、体系化的关系架构,在系统化、资产化、金融化的过程中,实现由数字艺术资源转换成为数字艺术资产,基于数字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转换模式,再借助于金融工具和数字化技术手段,与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充分融合,实现数字艺术资产的金融化,从而使其成为艺术金融数字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重要对象。 (3)以产品与服务为主体的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创新建构。数字艺术资产场景的建构,需要解决好线下深度融合体验与数字化体验场景的融合,核心是重视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理念推动新旧艺术金融形态的转型。艺术品消费需要的是深度沉浸式的融合体验,需要的是一种深度的体验过程,协调数字化虚拟场景与沉浸式体验,打破传统意义上的数字化孤岛式的场景,与深度体验、融合式的消费环境进一步融合,建立新的以产品与服务为主体的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内容创新,这是数字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系统环境。 (4)在新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建构数字化场景,最终满足多样化、多样态以及个性化的需求为导向的目标,实现数字艺术金融服务的最终效能。根据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需求,以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为手段,建构数字化场景,来进一步满足社会对艺术金融服务的需要,是数字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服务及其体系发展最终的方向与目标。所以,在这里我们要关注数字化—新基础设施—数字化场景—产品与服务创新—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需求这一个基本的逻辑主线。 基于数字艺术资产的艺术金融体系 数字艺术资产是艺术金融新形态建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核心概念。这个概念是在艺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研究艺术产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把艺术品及其资源数字化、系统化,并在此基础上把数字化、系统化的艺术品及其资源资产化,并转化成数字艺术资产,就是因为数字艺术资源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变为数字艺术资产,这是艺术产业数字化发展研究的一个重要基点与前提。这一过程的不断深化,推动了艺术金融新形态的生发,是艺术金融在数字化背景下发现价值机制链条中不断寻找与发现的核心基点。 以数字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体系,与数字化艺术金融服务的基本结构相对应。数字化推动新基础设施的建构和形成,新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动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与发展。基于数字艺术资产的艺术金融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具体见图2): 图2 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体系图 (1)数字艺术资产体系。包括数字艺术资产的基本理论、内涵范围、基本形态与交易条件等。 (2)数字艺术资产服务平台体系。包括平台的机制、架构与功能体系,以及艺术综合服务平台形态转化为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形态的创新路径等。 (3)数字艺术资产交易体系。包括数字化艺术资产交易的逻辑、结构、方式,以及交易模式和交易场景的创新等内容。 (4)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体系。包括数字化艺术资产的资产化、金融化过程与运作体系,以及以艺术金融管理为中心的政府、艺术机构、艺术市场、社会中介与产业支撑机构和各种金融主体介入艺术金融创新过程中的行为体系。 (5)数字艺术资产应用场景体系。包括大数据、区块链、云服务等新技术与艺术金融体系的创新融合,以及科技融合带来的不同产业形态所形成的以艺术品价值链建构为核心的形态应用管理体系。 (6)数字艺术资产监管治理体系。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数字艺术资产监管治理,无论是理念、体系、方法与手段,都应该是基于数字生态。 数字艺术资产及其体系 在以上的分析研究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数字艺术资产并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逻辑结果,而是在现实实践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科技融合创新的推动而不断形成的,是艺术资产不断生发形成的一个新的资产形态,它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新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资产机制,并由这种新的机制而形成的新的资产形态。所以,在研究分析数字艺术资产的时候,既要考虑资产形态的一般性的规律与规定性,同时,还要认真考察和认识数字艺术资产所特有的机制与特性,从而更准确地把握与廓清数字艺术资产的基本形态、发展的内在规律及其趋势,从而更好的认知数字艺术资产在发展中所可能形成的趋势与基本的格局。 数字艺术资产产生的基本背景 当下,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已经开启了艺术产业数字化未来发展的大幕。诸多数字化场景服务的形态与业态,在数字化融合发展过程中,除了可视化、场景化、智能化、体验化的同时,更多地开拓了艺术品资产及其交易数字化的服务。新的产业形态,从行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在不断解决传统业态发展中的问题的过程中,重塑新的业态,正在创新中逆势崛起。 (1)科技融合的发展进步推动了艺术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进程,为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和土壤,基于数字化与新基础设施的新业态正在形成。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与智能终端的快速迭代,使得数字化趋势成为可能。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企业对业态的认知从传统服务到积极探索数字化教育场景及数字化交易服务场景建构,再到转型成为数字化场景的运营商与服务商,正是基于数字化场景和新的基础设施状态下的不断探索。艺术产业新业态的不断生成,无论是微拍堂打造的“直播+社交+拍卖+鉴宝”的数字化消费场景,还是在艺云建构的数字化服务场景,其服务内容都是基于数字化艺术资产,将传统业态与新业态不断跨界融合下的发展。 (2)基于数字化的新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了综合服务平台的数字化过程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了传统艺术品市场交易不透明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进了艺术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艺术数字资产的发展。在科技融合与迭代发展下,新业态、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化场景的建构,为艺术品市场提供了更加强大、多样的技术手段与支撑,为数字艺术资产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消费不断崛起,消费需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如何为这种新需求适配新的资产形态,就成为应该关注的时代课题,这为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需求动力。 数字艺术资产产生的基础 (1)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是建构在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的建构是推动艺术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基础设施,是奠定数字艺术资产发展的基础。我国约7.6万亿元的艺术品市场潜在需求,却呈现出市场供需机制扭曲、缺乏有效需求管理与之对接的发展现状。在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机制作用、不断对优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能够为数字艺术资产提供更为规范化、标准化的交易流程,更为完备的平台服务链条以及更为健全的平台支撑服务体系,以强大的平台公信力化解艺术品市场在真假鉴定、权属划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痛点,并围绕更加丰富的平台场景建构拓宽数字艺术资产的消费路径,使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模式与路径选择更为多元。 (2)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是建立在科技融合、金融技术创新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基于数字化的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化场景的建构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撑,大数据与AI技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成为数字艺术资产产生的重要支撑体系。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账本公开性、不可篡改等特点在数字艺术品的确权、估值及鉴证备案等方面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使艺术品交易过程、价格信息更加透明。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下,也可以让艺术品在防伪鉴真方面如虎添翼。在新技术的支撑下,基于数字化的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化场景的建构将进一步推动资本与要素市场在形态、能力以及效率等方面的提升,降低艺术资产重复确权与交易的成本,为艺术品及艺术金融行业注入新动力。 数字艺术资产的种类与体系 数字艺术资产是拥有数据权属的(包括挖掘权、使用权、所有权、管理权)、有价值的、可计量的、可读取的数据资产信息,是基于数字化平台的数字集合性的新形态资产,是一种新的资产形态。概括来讲,数字艺术资产的基本形态构成有四种:其一,数字性资产形态,比如艺术品的创作、载体与呈现均为数字化的过程,这种数字化的艺术品实现资产转化,就是数字艺术资产形态。其二,内容性资产形态,包括物理形态的内容数字化或数字化的内容资产化,它是把艺术表现的内容资源化、资产化,形成了内容数字化艺术资产形态。其三,复合性资产形态,即综合性的复合型数字化艺术资产,表现在数字艺术资产与实物艺术资产有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购买了数字艺术资产即意味着拥有了实物艺术资产的所有权。其四,数据性资产形态,即数据资源的资产化,是数据资源及其价值延伸的一个重要表现,如可以反映现实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各种价格指数、行情指数、景气指数等,其价值更加多元,可以实现产品化、资产化,是一种新的数字艺术资产形态(具体见图3)。 图3 数字艺术资产体系及其结构图 数字艺术资产作为一种新的资产形态,认知其内涵与发展的规律,要从其内在的规定性出发。一般来说,数字艺术资产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物理性。数字艺术资产的表征是物理的,甚至其指向对应也是物理的。其二,形式的标准化与价值的非标性。对数字艺术资产的形式计量可以做到标准化,但其相对应的价值计量是非标性的。其三,权属性带来的稀缺性。数字艺术资产在理论上是海量的,但在权属维度上是稀缺的,实现资产化首先应确定其权属。其四,复用性。数字艺术资产可以很方便地被共享、复制,不像物理资产那样越使用越少,而是越开发越多、越使用价值越大。其五,价值的发现性。数字艺术资产的价值不是靠测量而是靠发现,是在数字的资产层面,以及与资产层面对应的物理层面去发现。其六,依附性与指向性。数字艺术资产依附于数字技术系统、物理形态或事物发展的规律,其指向性主要是指资产的现实意义,有指向性才有价值。其七,成本的递减性。数字艺术资产的成本是递减的,与物理资产的特性相反。其八,价值的系统性。数字资源化时要强调资源的系统化,寻求价值最大化必须强调价值的系统性。可以说,深刻认知数字艺术资产的特性,是进一步深化数字艺术资产认知的前提,更是进一步推进数字艺术资产理论建构与实践创新的基础。 数字艺术资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满足的条件 数字艺术资产是按照一定的资产机制形成的。但是,数字艺术资产一旦形成后,成为一种独立的资产新形态,它就面临一个重要的市场问题,那就是交易。所以,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问题,始终是数字艺术资产面临的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它不仅仅涉及数字艺术资产本身的完善机制问题,也是数字艺术资产交易的边界与条件问题。 (1)交易平台。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首先需要有一个交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以及围绕这个平台所建构起来的交易生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数字化的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围绕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所形成的平台化+生态化的交易的支撑服务与环境。 (2)数字艺术资产交易的基本条件。交易过程中的数字艺术资产需要有自身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讲,数字艺术资产在交易过程中需满足的必要条件有五个:其一,数字集合是可以被资源化、系统化的,是有意义的。其二,在权属上拥有数字集合的数字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其三,数字集合是有价值的。其四,数字集合的成本或价值能够通过分析、通过一定规范可靠计量。其五,数字集合是可认识、可读取、可使用的。 (3)满足适配需求是根本。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并不是为资产的创新而创新的一种资产形态,而是因为在新消费的环境下,在数字化体验消费的场景下,需要探索与传统资产形态不同的新的资产形态,即新的资产形态是为了适配新的消费需求和新的消费环境。所以说,数字艺术资产是在这种大的环境下产生的。由此,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就成为重要的一环。数字艺术资产只有在交易的过程中才能够与需求精准的适配,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社会化需求,才能够进一步推动艺术金融的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架构与体系 对于数字化平台建构的机制、结构与功能体系而言,艺术金融发展由传统综合平台过渡到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已经经历了三种平台形态的进化发展,即传统艺术品交易平台、互联网艺术金融交易平台、数字化艺术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这三种形态虽有内在的进化关系,但其内在的机制和丰富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语。 传统的交易平台是艺术品市场交易平台,是基础的平台结构。基础平台通过“三公”原则产生公信力,整合金融服务体系和市场产业的支撑体系,通过交易鉴证、登记的功能,增加交易信息透明度,解决交易中的问题。利用平台的整合功能产生业务和产品,最终达到提升信息的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风险的目标,以此满足和服务于客户的需求(具体见图4)。 图4 传统综合服务平台架构与体系图 第二代艺术市场综合交易平台是在基础平台的基础上,功能更加综合化、复杂化,运营更加专业化,服务创新业态更加多元、动态,且尤其强调平台的数据服务功能与教育功能。数据服务,即在大数据与云服务技术的推动下,提供更多的市场指数、市场价格及市场动态等服务,实现对客户的精准管理。教育功能,更多的指风险教育、价值教育和知识教育,其核心是风险管理。 数字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不是原来的功能性平台,而是以数字化为基础,基于新基础设施的平台建构。在数字化的基础上,平台的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由基于一般传统交易的平台形态向基于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综合平台形态转向,其建构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个系统与体系,基本框架为:通过平台核心价值层,即“七公(共)”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共治、共建、共享、共信),强调平台的生态性;通过增信融合证券、银行、信托、保险、基金、债券及新业态等各金融业态;通过服务聚合艺术金融产业的支撑体系,如数据、征信、确权、鉴定、评估、集保、物流等;通过大数据与服务提供市场指数、价格、动态及征信等信息服务;通过信用管理功能提供征信管理、信用管理、风险、价值、知识教育等信用服务;通过新技术融合支撑业态创新;通过资源整合实现社会、机构与个人的资源融合;通过信息对称共享实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减少交易风险、提升征信效能的平台优势;通过提升交易过程信息的透明度,实现平台的交易鉴证、信用管理、登记功能。在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下,除了基本功能与数据服务,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更强调综合服务,即功能的综合化、复杂化、专业化,并在新技术融合的支撑下,增加了征信功能,形成以征信为基础,信用管理为中心的运营体系,在数字化平台上,最重要的是数字化场景,最主要的是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管理为核心,其主要交易标的是数字化资产,包括数字性资产、内容性资产、复合性资产、数据性资产。在数字新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场景下,这些数字化资产表现为非标性资产,由于其认可度高,只要在合规合法的平台上按照规范操作,就可以做到交易安全快捷、交易成本低、参与者广泛(具体见图5)。 图5 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架构与体系图 数字艺术资产交易体系 数字艺术资产交易最大的特点,是基于综合服务平台的交易模式创新,并在交易模式创新的基础上,建构交易体系与交易方式,其交易体系的建构离不开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的提升和数字化场景的建设。从目前已知的艺术品交易平台的发展来看,艺术品市场平台业态发展很快,但同质化竞争较强,对现实市场产业的融合能力较弱。尤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具有投机意识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案例,如不规范的文交所平台的电子化交易邮币卡业务等,并未对市场和产业产生引导和拉动,因此被社会大众质疑和诟病并对交易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正是由于交易平台公信力不够,创新能力不足造成的。目前市场的交易平台更多的是一种互联网技术基础之上的综合服务平台,而不是一种基于行业发展经验与专业能力的、对客户的信用管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加之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管控,使一些基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如NFT形式的交易,在区块链场景下实现全链条的数字化交易无法实现,需要在新的场景和平台中进行交易。因此,数字化艺术资产作为一种新的资产形态,更需要建立具有征信和信用管理功能的强大公信力的平台以保障交易的安全稳定。有鉴于此,基于数字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建构是十分必要的。 数字艺术资产交易平台及其构成 基于数字化场景与新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综合平台的建构具有非常大的不同,最关键的就是平台的功能、平台的运营、平台的服务标的、平台的支撑服务等都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形态意义上的综合服务平台。在交易的过程中,为满足交易双方不同的需求,目前已有的平台包含以下几种:生态性平台(例如阿里、京东、腾讯等)、综合性平台(例如文交所)、交易性平台(如各类网络商城等)、市场性平台(例如画廊、拍卖平台)、体验性平台(线上线下的体验场景)等。这些平台的建构和实施,是建立在数字化资产的基础上,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更需要建立适应于数字化货币交易的新的交易平台(具体见图6)。 图6 数字艺术资产交易体系与逻辑结构图 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亟需创新交易的模式,建构新的交易场景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成熟,利用平台对数字艺术资产进行整合、扩大竞争优势的助力平台交易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打造新的平台化交易模式产业生态链十分重要。数字化艺术资产交易模式的创新基于两个方向:一种是基于交易,即综合服务平台加数字化交易;一种是基于资产管理,即综合服务平台加资产管理。这些都是建立在新的交易场景基础上,通过沉浸式体验促进线上线下的产业生态的建构。在此过程中,基于法币,即数字人民币交易如何与数字艺术资产对接,形成新的交易场景,成为亟待建构的数字艺术资产交易体系。 在此过程中,对数字艺术资产价值的挖掘、发现以及管理,可以说就是数字艺术资产交易模式生态升级及其产业链建构的核心环节。产业链的构建及其运行的过程,是不同属性的数字产业要素不断参与的建构过程,这其中包括利用综合数据技术、探索数据交易创新模式的新平台;同时,也是一个生态培育融合与创新的过程,即依托在隐私计算、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数据确权标识、测试沙盒等领域的技术优势,构建基于新生态的数字艺术资产交易系统的过程。 数字艺术资产的交易体系及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 数字化艺术资产交易平台离不开相应的全链条交易支撑服务体系。将数字艺术资产从创作、交易、展览等多个环节全产业链导入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数字平台对艺术产业发展的支撑。支撑服务体系包括支撑体系与服务体系。基于数字化艺术资产交易平台的产业生态建构运营的支撑体系,指的是能够为新业态发展提供支撑与架构的系统的总和。主要包括政策支撑体系、数字化市场支撑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法规与监管支撑体系、人才支撑体系几方面。与支撑体系相对应的服务体系指的是能够为产业运营提供服务支撑与架构的系统,包括数字艺术品鉴证备案体系、估值服务体系、确权服务体系、鉴定服务体系、集中保管服务体系、仓储物流服务体系,涵盖了交易过程的各个流程。此外,在与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中应该不断构建与完善客户精准管理及信用管理体系,增加平台的征信管理功能。通过征信管理,完善对数字艺术资产的价值评估、数据备案,以及建立相关大数据征信服务链接,使资产化、金融化价值体系构建不断完善。 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体系 数字艺术资产管理是一种新的业态,之所以称为新,是因为它是与数字艺术资产不同形态相对应的一种管理业态。由于数字艺术资产本身的特质比较多元,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态相对较多,同样与此相对应的数字艺术资产管理过程也就相对复杂,其业态的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在这种状况下,数字艺术资产的管理就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探索的热点。对数字艺术资产管理来讲,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那就是建构数字化的艺术品综合性的管理服务平台,并且要与数字化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相对应,进一步发展相应的数字艺术资产管理的业态,这具体包括消费业态、交易业态与资产管理业态等多种业态的形式。而这些业态的有效运转,要有赖于数字场景的建构,特别是数字消费场景的建构。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建构数字消费场景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起点。也就是说基于数字艺术资产形态的多样性,进一步生发培育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业态的丰富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建构数字场景,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数字艺术资产消费场景的建构。用数字场景与多样态、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相对接,才能够真正适配新消费的发展要求及趋势。 从数字艺术资源到数字艺术资产的形态建构 在传统艺术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资产都以物质形态或者是以物质形态为基础的延伸形式存在,比如版权。除了数字性艺术资产以外,如何把物理化的形态转化成数字化形态,并且在该基础上对资产的确权、鉴定、估值、流转等进行探索,是艺术金融在新时代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数字艺术资产的建构亦是通过对数字艺术资源的转化,建构数字艺术资产形态。 数字艺术资源首先是艺术品资源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艺术品及其资源价值的多重性架构,因而使其具有相应的艺术价值。因其具有的艺术价值而产生使用价值,又引发了市场价值的产生。从艺术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过程中可以得知,数字艺术品及其资源通过数字艺术品综合性服务平台、区块链技术等支撑服务体系,发掘数字资源的优势,激活资源,整合价值,通过要素市场、资本市场、资本工具有机联动,使数字艺术资源融入艺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变成数字艺术资产,不仅包括数字性艺术资产,而且包括内容性资产、复合性资产、数据性资产等多个方面(见图7)。 图7 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体系及其结构图 数字艺术资产管理的基本业态 数字艺术资产面对的业态主要包括消费业态、交易业态、资产管理业态等三种业态形式。与传统综合平台所具有的艺术消费与艺术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创作、展览、交易等多环节不同交易业态相比较,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业态是艺术金融发展的重要新业态,也是重要的发展战略取向,这与我国金融体系竞争发展的战略取向相吻合。新时代下,传统的消费业态、交易业态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它们的发展突破了传统的规律,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发展运营规律,特别是数字化艺术金融发展的方向首先要在数字艺术资产形态为核心的前提下,进一步融合、推动不同产业业态的发展,探索新的业态规律及管理形式,探求基于数字化生态的新的管理方式、方法。 数字艺术资产管理的应用场景 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建构是数字化艺术资产管理的基础与前提。数字场景建设是当下新消费与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机制与关键基础,没有清晰的认知与落实,业态的发展生发就会遇到系统性的瓶颈与障碍。数字艺术资产建立在基于数字化消费场景与新基础设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之上,并通过数字化场景建构重塑艺术金融发展的新形态。对数字化艺术资产而言,场景建构问题涉及艺术金融的投融资、艺术金融的消费、艺术金融的参与,是艺术金融服务更加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面向社会需求的根本。有了这个根本点,艺术金融才能更好地面向大众市场、更好地降低门槛走向投资者。 多样态、多元化数字场景建构 数字场景的建构是随着数字艺术资产的不断产生以及数字艺术资产交易及其管理业态的不断丰富与发展而产生的业态形式,可以说,数字场景的建构是数字艺术资产产生、发展及其有效管理重要的手段、工具及业态基础,也是数字艺术金融不断创新发展的一个业态的基础。如果没有数字场景的建构,数字艺术资产的产生、发展与管理就难以做到与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消费需求精准对接,那么,艺术金融的服务就难以在数字化场景的大背景下,有效地实现服务的精准化、个性化,数字艺术金融也就难以实现其发展的最终意义。所以,我们特别强调数字化场景的建构,一方面是在数字化潮流的大背景下,新的基础设施已经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完善的基础条件与手段,使数字化场景的建构成为可能,这是数字艺术金融产生、发展并成为重要战略取向的一个重要的业态基础,也是研究分析数字艺术金融及其产业的一个根本前提。另一方面,与多样化、多样态、个性化的需求相对应,数字化场景的建构需要多元、多元化,也就是数字化场景的丰富性。数字场景建构的具体体系及结构见图8。 图8 数字场景体系及结构图 数字化场景建构 数字艺术资产是数字化场景运营服务的对象,需要建构数字艺术资产、物理形态艺术资产与融合体验场景的适配,也就是说,要进一步建构数字场景体系的支撑服务。移动互联网实现了从实时通信到音视频等一系列基础技术与计算能力快速提升的升级,接触信息技术、人机交互的模式发生了越来越丰富的变化。这意味着线上线下与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融合的一体化进一步发展。从虚到实到由实入虚都致力于客户实现更真实的体验,并由此打开了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的应用场景。特别是通信、社交视频化,视频会议、直播崛起,游戏云化,各种不同场景的推动,正在完成一场新的场景建构的转型。对数字化场景而言,新基础设施推动数字艺术资产综合平台的建设,在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及信息处理与管理等技术融合发展的基本阶段,出现了大数据、云服务及区块链等技术融合,由此丰富了数字化场景的构建。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中能找到精准的答案。如之前难以实现的对客户的精准管理,在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出现的客户画像技术之后,能够非常精准地把握客户的行为,从而实现对客户行为的精准管理。之后,又进一步融合发展了第三方支付、数字资产及区块链等技术,将以前传统技术不敢想象、无法解决的问题转化为现在成熟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再如智能投顾等,将通常情况下需要依靠专家和经验讲授的场景,转变为将大量知识和经验生成智能服务系统,通过知识系统、机器学习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的数字艺术金融服务。 投顾能力场景化 投顾能力是数字艺术资产管理与交易的核心能力,投顾数字场景化是数字艺术资产场景建构的关键环节。在建构公信力数字场景化、深度体验数字场景化的基础上,这些数字化、智能化的场景体系和能力,更加注重用户场景的参与和体验,以用户为中心,人工智能、VR/AR/MR、终端呈现和用户参与场景化技术正在逐渐应用和普及在艺术品投资、艺术金融领域,且融合于多元化服务平台与服务体系中,以更加精准地满足综合服务平台资讯、咨询、顾问、交易等多种社会需求。 多元化的服务平台与体系 多元化的服务平台与体系是为了有效地对接多样态、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而建构的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之上,承载力多样化、多元化的服务手段与需求对接。服务手段的丰富程度,是由数字场景能力与需求的多样性所决定的。 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数字艺术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随着数字生态的不断发展,数字艺术资产的消费场景不断成熟,数字艺术金融不断成为当下越来越重要的艺术金融业态,可以说是新时期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战略取向。在数字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监管与治理可以说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摆脱的重大现实课题。在传统金融体系发展的过程中,监管一直是金融业发展的一个管控的主基调。在数字艺术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越来越白热化,金融市场业态越来越丰富,金融科技的融合越来越成为一个战略的制高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依靠监管手段就难以把控数字状态下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及重要态势。这时,金融发展的治理就进入了管理部门和业态发展参与者的视野。如果说监管更多地是强调自上而下的一种被动管控的话,那么治理则更强调基于数字艺术金融生态而进行的主动的、互动的、共建共治共享共信的这么一个共同治理、共同发展、共同分享的新的管理机制。我们反复强调数字艺术金融的发展要用新的理念,这个新的理念就是要基于数字艺术金融的生态进行综合性的治理。当然,在治理发展的过程中,监管是不可或缺的一个主线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形成新的理念,即治理过程与监管效能的协同,在治理过程中不断实现监管精准而又积极的效能。由于数字艺术资产的独特特质,其进一步发展,可以说为数字艺术金融的监管与治理带来了新的重要挑战。 监管及其体系 虽然目前数字艺术资产尚未构成整体的系统性风险,然而监管仍然呈现碎片化的发展状况。数字化场景是在新的基础设施基础上的生发,监管治理研究始终要参与其中。如果监管治理研究跟不上,数字场景、数字资产的创新很容易出现各种不规范,会出现各种以科技融合、数字化技术创新为名义的交易模式骗局。新型数字资产目前主要有货币、商品与证券三大类,对于这三类数字资产要通过不同的立法进行分类监管。商品类数字资产则不以筹资为目的,是参与者基于劳动或者消费等贡献来获得的数字资产激励与权益,从而享受整个自组织商业系统的价值。基于此定义,数字艺术资产应被视为一种金融商品,可将其纳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范畴。具体说来,对于金融商品类数字资产的监管,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量: 一是出台相关法规确立新型数字资产的合法地位,从法律形式上确立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数字艺术资产作为金融商品类数字资产,具备金融属性,需要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型逐渐确立规则,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部门规章、企业规则等多层次、多样态的制度准则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 二是完善监管内容和监管体系。针对数字艺术资产新业态,监管机构也需要确定适应新格局的相应的运作方法,通过公开监管、准则监管、实体监管、自律监管、科技监管、教育监管六大监管体系共同作用,以应对不断演变的新风险和新问题(具体见图9)。 图9 监管体系图 三是调整监管的形式与思路,提升认知风险的能力。与金融综合服务的创新相对应,除了服务理念与服务产品创新之外,最为关键的是监管的形式与思路也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和创新。对于数字艺术资产而言,数字技术本身并非监管的对象,由技术应用所引发的各类风险是监管的核心。因此,在需求的拉动与科技融合快速发展的驱动下,数字艺术资产作为艺术品资产管理的高级战略形态,其发展会进一步推动创新监管的形式与思路,清晰认知并客观对待技术驱动下的新型融资模式是必要的,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等功能监管,而且受到行业管理组织、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交叉的单、双线监管体系,对包括技术本身及其界限、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所蕴含的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监管路径和措施有清晰的认知(具体见图10)。 图10 监管逻辑与结构 治理及其体系 治理是一个基于生态发展的基本管理理念。数字艺术金融的治理强调的是治理的理念与视角,在这里,一是强调治理的平台和治理的参与性与共享性这样一个基本的逻辑。也就是说,数字艺术金融的治理要建立相应的治理平台,这个治理平台最关键的是要积极地吸纳市场参与方对治理的参与与共享,这是治理平台建构的一个基本的逻辑。二是在治理平台建构之后,要面临治理的手段、参与的广泛度、参与门槛和参与路径的整合等这些具体参与的方式方法的问题。这也是数字艺术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要面对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怎样做到风险的防控与市场参与主体积极性的发挥这两个最大公约数的平衡问题。三是如何形成治理的效能,如何评价治理的效能,以及治理的效能是不是能够适应新时期的发展,特别是数字艺术金融发展的风险防控的生命线,守住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引起社会风险的这条红线。这是在数字艺术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四是如何更多地运用科技融合、数字化手段,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等等新技术,从而使参与的手段更加数字化、技术化、智能化,同时对参与的监督管理也更加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使治理本身具有高度的数字化、科技化、智能化的水平。 结束语 数字化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持续的发展变革,我们对数字艺术资产的研究探索及数字艺术金融发展的认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认真系统的深化发展。数字化潮流及其技术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化进程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深刻地影响着、重塑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也不可避免影响着我们参与市场的方式与方法,包括艺术品市场。同样,也影响和改变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态势、发展架构及发展的战略格局。 时代的发展、技术的更新、数字化的发展潮流要求建构与数字艺术资产相适配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数字化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并由此推动与数字艺术资产相适配的交易模式创新,这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随着互联网生存环境和区块链技术的日趋成熟,数字艺术资产的应用会繁荣艺术经济,而艺术经济的繁荣,又能发挥数字技术所构建的数字艺术品价值的最大势能,二者是相生相荣的关系,最终会推动数字艺术资产的价值发现最大化。与此相对应,发展以数字艺术资产为核心的艺术金融业态成为重点,也就是说,建构与数字艺术资产相适配的新时期艺术金融服务体系不可回避,这也将改变相应的新时期艺术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并最终带动诸如艺术商业、艺术品市场、艺术产业、艺术科技等的融合发展,共享基于数字艺术产业和数字艺术金融发展为基础的数字艺术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本文系西沐在2021年10月24日,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合肥国际学院、首尔科学综合大学院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国际艺术金融发展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作者信息 1、西沐,男,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李可染画院)院长,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西安美术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评议专家,文化部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评审专家,中国艺术品行业协会发起人及筹备组成员,主要研究方向:艺术品市场、艺术金融及文化艺术资源活化。 2、祝捷,女,艺术学博士,西安工程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艺术管理与经济。 参考文献: [1]西沐.艺术产业拥抱数字化转型[N].美术报,2020-12-08. [2]王青兰,王喆,曲强.基于区块链的新型数字资产应用:一种面向监管的弱中心化理论[J].西南金融,2020(4). [3]李敏.融资领域区块链数字资产属性争议及监管: 美国经验与启示[J].现代法学,2020(2). [4]赵越,陆岷峰.数据资产:价值链生成与经营模式的设计研究[J].海南金融,2021(9). [5]西沐.数字化资产下艺术财富管理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21(4). [6]苏培科.让金融科技回归理性[J]. 中国金融,2017(18). [7] Iansiti M. The truth about blockchain[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2017,95(1). [8] 西沐. 科技融合改变艺术金融创新方向[J].中国拍卖,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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